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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第一批“平安校园”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19

为全面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20171211日至1229日,自治区教育厅对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认定,通过对学校组织领导、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专项工作安全预警及教育、三防建设、应急及信息报送等方面综合评定、打分,我校被认定为第一批自治区级“平安校园”。

20183月,在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上,我校建立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双排查五级维稳、“安全月通报”制度、《大学生安全教育》选修课编入公共选修课以及通过校园网公众平台对学生进行安全能力测试等工作写入全区学校安全汇报材料中,得到了点名表扬。

20182月自治区公安厅发《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保卫处2017年高校维稳工作的评价函》,我校2017年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建设、措施落实及全年工作效果得到了表扬。

我校一直以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建设和谐稳定校园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和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开展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治和化解,认真贯彻落实综治维稳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在全校师生共同努力下,为学校的教育和发展营造了平安、和谐的校园安全环境。

                                          (稿件来源:保卫处 编辑:赵嘉琪 审核: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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